文源:節選自南沙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開發區(區)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廣州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穗府辦規〔2020〕16號)以及《廣州市城建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2021年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的通知》(穗城建領辦〔2021〕2號),進一步推動南沙區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工作,結合工作實際,南沙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制定了《南沙區2021年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經區城建工作推進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按照分工要求,切實做好2021年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各項工作,確保任務完成。請發改、規劃、住建、生態環境等各部門在立項、環評、用地、規劃設計條件、規劃許可及后續環節做好建筑節能、綠色建筑、裝配式建筑管理及推進工作。請各有關部門在每季度末向區住房城鄉建設局報送有關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要求的土地出讓和劃撥情況、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前期及立項情況、新開工和新竣工項目情況等信息。
特此通知。
南沙區2021年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工作要點
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根據《廣東省綠色建筑條例》、《廣州市綠色建筑和建筑節能管理規定》和《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的實施意見》(穗府辦規〔2020〕16號)的相關要求,為進一步推動我區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工作,助力我區高質量發展,明確2021年度工作目標和任務,現制訂本工作要點。
一、年度總目標
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和省、市的工作要求,依法推進建筑節能、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發展工作。加大力度推動既有建筑節能改造,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按照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其中星級綠色建筑比例達到40%,城鎮新竣工民用建筑中綠色建筑比例達到95%以上;全區新開工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面積比例達到40%,裝配式建筑面積占全區年度新出讓民用建筑用地總建筑面積比例不低于60%,政府投資大中型建筑工程項目全面實施裝配式建筑。
二、具體任務
(一)穩步提高建筑節能低碳水平
一是配合實施建筑行業碳達峰行動。貫徹落實國家應對氣候變化策略,積極配合廣州市開展建筑行業碳達峰行動。
(二)全面推動綠色建筑高質量發展
一是修編綠色建筑工作指導意見。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發展理念,修編南沙區綠色建筑與建筑節能工作指導意見(2021年版)。
二是推進高品質綠色建筑建設。新建民用建筑(含工業用地范圍內用于辦公、居住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應當按照現行綠色建筑評價標準基本級或以上標準進行建設。
(三)促進裝配式建筑穩步發展
一是強化規劃引領。按照《廣州市裝配式建筑發展專項規劃(2020-2025)》,在確保完成裝配式建筑面積比例指標的前提下,指導項目按照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工業建筑等建筑類型分類實施裝配式建筑,推動我區裝配式建筑比例逐年提高,新開工裝配式建筑面積占比達到40%。
二是完善技術標準支撐。結合南沙區工程建設整體發展水平,編制并發布《南沙區裝配式建筑實施導則》和《南沙區裝配式建筑適用技術推廣目錄》,推廣成熟可靠裝配式建造技術,探索南沙特色裝配式建筑發展路徑。編制并發布《南沙區裝配式建筑設計指南和審查要點》,引導項目一體化正向設計、工業化建造。
三是開展示范工程建設。將政府投資的慶盛安置區項目創建為裝配式示范項目,試點應用裝配式建筑EPC工程總承包管理模式,并適時總結試點經驗形成裝配式建筑項目EPC工程總承包管理指南。
鼓勵社會投資項目開展裝配式建筑示范工程建設,優先推薦裝配式建筑項目參與國家級、省級等相關獎項申報,積極協助有條件申報住建部、廣東省裝配式建筑示范項目的企業申報示范,支持和幫助企業做大做強。